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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18文学 > 都市 > 夫郎有喜[种田] > 第38章
  久而久之,这不就成狗王了嘛。
  至于真正的狗王,那不是满脸的伤疤,正跟在大黄身边觍着脸摇尾巴。
  杏叶浅浅弯了下眼,轻声道:“婶子好,她家养的狗也好。”
  程仲闻言,闷笑出声。
  杏叶疑惑看着他。
  程仲揉了揉哥儿干燥的头发,“没什么。”只觉哥儿有几分可爱。
  杏叶:“你也好。”
  程仲一顿,随即朗笑出声。
  “明日给你炖鸡吃。”
  第33章 桃枭
  自从县中回来,杏叶人又沉闷下来,平日里寡言少语,发呆的时间又长了些。
  程仲看在眼里,每日盯着哥儿吃药,逗着他说话,也不见好转。
  正月最后一日,家里山药吃完,程仲寻了个好天儿又上山。
  他背着背篓,手上拿着柴刀。沿着山路往上,一路劈砍着挡脚的灌丛杂草。
  路过太细的山药藤,只看上一眼,又继续往里走。
  走了一个时辰,中途挖了两株山药,一株何首乌,再翻过一座山,下到山谷沟底,便看到一株立在溪沟边的野山桃。
  山桃树约腰粗,叶子稀零,隐隐见枝头上挂着些风干了的桃,仅有指头大小。
  这叫桃枭,因形似枭鸟头得名。
  “一桃压百魅,一枭镇千邪。”民间传,桃枭杀百鬼精物,能除晦压邪,驱五毒不详之物。
  眼下杏叶这样子,程仲想着取些桃枭回去,给压压惊。
  取桃枭有讲究,一般为正月,午时最好,取巽位即东南方向枝头上的桃枭。
  程仲几下上树,摘完也只两三个。
  好在谷底野山桃多,程仲搜罗完整个山谷,才背了背篓回去。
  *
  杏叶送走程仲,就将上次没做完的衣裳拿出来。
  平日里程仲在家,杏叶只敢做自己的衣裳。本打算晚上赶着做,但一点油灯,程仲就醒来敲门。
  眼看他的都已经做好了,程仲的也就开了个头。
  昨日又买了布,杏叶摸着那料子,都舍不得用。
  天气好,蓝天白云,远处的山都清晰了。
  杏叶开了窗,就坐在那窗前缝补。
  阳光斜倚窗,渐渐步入室内,散在哥儿身上。
  杏叶做得专注,渐渐面上晒得泛红,鼻尖也冒出些汗珠。
  他抬起头,阳光有些晃眼睛了,杏叶才挪了挪凳子,往阴暗处坐着继续。
  针线穿梭,布上的针脚又密又直。
  往年,杏叶被王彩兰要求着做衣裳。他没学过,怎做得好。
  王彩兰只简单教了教,后头便让他来,做不好就重新做。挨了打骂,一年又一年,做得多了久而久之也会了。
  杏叶往年做衣裳做得麻木,做好的新衣穿在旁人身上,也得不来一句感谢或夸奖。
  但现在他却有些乐在其中,心中唯有宁静。
  渐渐的,日头走到正中。
  杏叶肚子里叫了声,他一愣,默默放下针线。
  好像自从来了程家,他再也没饿过肚子。
  杏叶收拾好衣裳出去,院门栓着,虎头趴在院儿里摊开肚子晒太阳。小狼趴在他肚皮上呼呼大睡。
  杏叶去院墙边攀着往外看。
  远处林间静谧,一层叠一层,深处都发黑。对面坡下的地里村里人也都扛着锄头,抱着些地头上挖的嫩野菜回家去。
  都这会儿了,仲哥还没回。
  杏叶退回来,往灶房去。
  今早吃的面,剩下的汤水都给虎头吃了。家里没别的菜,只一些个蛋,还有上次仲哥从婶子家背回来的萝卜没吃。
  杏叶往屋里看了一圈,打算做个萝卜腊肉箜饭。
  锅里洗干净,加两三瓢水盖上。杏叶绕到灶孔边,生了火,架上木头便不用人时刻盯着。
  米缸里的米还多着,程仲饭量大,杏叶舀了满满当当两碗起来,淘洗两三遍放在一边。
  接着开始削萝卜,切成片。
  腊肉取肥瘦相间的五花肉,洗净后切成薄片。然后再拍点蒜,备在一边。
  杏叶看着柴火,等到锅里水开下米。
  米煮得不用太软,米汤浓了,中间有一点白芯即可捞起。连米带汤倒进筲箕里,米汤漏在下面接着的盆中。
  接着,等锅烧热了,下腊肉下去煸炒。
  炒到肥肉透明,腊肉的香味儿遍布整个屋子,连虎头都香得进屋来。
  杏叶走时,还差点踩到它爪子。
  再下蒜炒出香味,最后下萝卜翻炒。不用炒多久,因着腊肉咸,盐放得适量后加水。
  再将刚刚沥出来的米饭倒在面上,用筷子拨开将下面的菜完全覆盖。最后插上几个孔,再拨弄米饭浅浅覆盖表面,盖上盖子继续焖。
  先中火,再小火,等锅里又米饭炸开的噼啪声,最好用筷子插一插。
  若是萝卜软了,再熄了火盖着盖子焖上一会儿,这饭就好了。
  程家的灶台做得宽敞,杏叶一个人围着灶台转来转去,忙出一头汗来。
  他一手抓着锅铲,一手拿着笋壳做的锅盖,轻轻往锅底一铲,脆脆的锅巴声传来,香得不行。
  虎头用爪子拨杏叶的脚。
  杏叶盖上锅盖,道:“仲哥还没回来。”
  杏叶离了灶房,拍干净身上的灰尘。想做衣服又怕程仲回来看见,便拿了扫帚将屋里屋外清扫一遍。
  扫到院门上响了两声,杏叶忙直起身。正要去开门,虎头就先他一步窜了出去。
  杏叶起得急,眼前阵阵发黑。
  他晕晕乎乎地伸手想找个地方撑着,掌心一热,杏叶知道是程仲,安静靠着他缓过这一阵。
  程仲:“慢些起。”
  杏叶:“唔。”
  他紧了紧程仲的手,眼前才清明起来。
  看程仲一身树上蹭的苔痕,杏叶问:“摔着了?”
  “没有,爬了树。”程仲扶着小哥儿进去,虎头跳起撞着院门,咚的一声关上,又急切地围着程仲。
  程仲笑,长腿将他从跟前别开。“这么欢迎我?”
  杏叶:“虎头等你吃饭。”
  这会儿都午时过了,程仲眉头一皱,赶紧放了背篓道:“你吃了没?”
  杏叶摇头,目光温软地看着他。
  程仲:“下次别等我。”
  杏叶:“要等。”
  程仲无奈,只能快速先洗干净手,然后盛了饭让哥儿来吃。虎头跟小狼的也倒了点,两个都吃得急。
  程仲也饿了,哥儿吃饭用小碗,他就用海碗。
  他饭量大,一个人能吃两海碗。杏叶吃完,剩下那点儿被他收得干干净净。
  杏叶见状,忐忑问:“是不是没吃饱?”
  程仲:“差不多。熬药没有?”
  杏叶:“忘了。”
  程仲看他要起,按着哥儿肩膀,自个儿起来道:“你休息,我来。”
  药苦,杏叶来了程家后,药水几乎没有断过。
  闻到那飘散出来的药味儿,他胸口发闷,离远了些去看程仲放在屋檐下的背篓。
  里头不止山药,有旁的他不认识,唯有些干巴巴的东西看着熟悉。
  杏叶拿起来,是干了的山桃。
  听见灶房门口的脚步声,杏叶偏头。
  “看什么?”程仲问。
  “这个。”杏叶将桃枭放在掌心。
  程仲道:“用来做个东西。”
  杏叶点点头,放了回去。
  等杏叶吃了药,没一会儿就犯困。他回屋里睡觉,程仲便把桃枭拿出来,用水泡上。
  取沉底的桃枭,泡软后去除果肉,只留下果核。
  再打磨穿孔,做成手串,一串十三个核。
  山桃本就小,用桃核做出来的手串上带着天然纹路,透着一种古朴的质感。
  程仲忙了一下午做好,等杏叶睡醒了,便拿给他。
  杏叶看着他掌心小小一串,怔愣着,微微抬头。
  程仲道:“伸手。”
  杏叶抬起左手,程仲将手串戴在他手上。
  细细的一截腕子,白若油膏,没了那些青紫的痕迹。就是瘦了些,手串看着有点松。
  杏叶爱惜地摸了摸,桃核擦过指腹,一点都不刺手。
  程仲问:“喜欢吗?”
  杏叶点点头,还目不转睛看着他。
  “喜欢就好。”
  程仲没多说,怕杏叶多想。只当个手串,杏叶喜欢就行。
  男人只送了东西,就去收拾背篓,将里面的草药跟山药拿出来。山药能放,他挖得多些,够杏叶吃一阵子。
  天气暖和,黑雾山山上没了雪帽,他差不多也该上山了。
  若不是今年杏叶在,过了元宵他就该走的。
  不过这次走之前,他得把家里安排好。
  ……
  杏叶只看得见程仲忙碌,后头几日还去镇上又是买菜又是买肉。杏叶趁着他不在,赶着将他的衣服做好。
  程仲自镇里回来时,看到哥儿在晒衣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