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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18文学 > 都市 > 夫郎有喜[种田] > 第6章
  紧接着,他又开始洗碗,收拾灶台。做完后,又看了眼水缸里的水,估摸着明早不用担水,这才离开。
  *
  观音庙。
  临近年关,庙里上香的人也多了。
  陶传义近几年来开始做香蜡纸烛的生意,在庙外摆摊,卖这些东西。
  他早上在文和尚这里喝了点酒,吃了点花生米,赶着天亮前,先把摊子支出来。
  他那些货都放在庙里,拿出来就能摆。
  东西放好,又担心过会儿就饿,陶传义又去文和尚那里要了两个大肉包子来吃。
  不过人家也不白给,三文钱一个。
  吃过早饭,没多久,山脚下渐渐上来人。
  来的人鲜少是自己带香烛的,一般都是在庙子前的摊子买。做这香烛的生意的摊子不少,这么小个庙外就有三家。
  陶传义因为跟庙祝文和尚混得熟,来庙里上香的人也认得他,来他这里买的人不少。
  一对烛三文,一沓黄纸五文,香五文,鞭炮七文,只买一套陶传义就能收二十文,净赚五文。
  铜板哗啦啦入账,陶传义心里高兴了。
  他见山下又一批客人上来,扬起笑,只等着铜板送上门来。
  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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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一般晚上九点更新。
  第5章 好不安生
  程仲今日在本村杀猪,上午干完,下午就没活儿。
  中午他正打算自己做一顿凑活吃了,在县里当白案师傅的洪松,也就是他表哥回来了,姨母叫他过去吃饭。
  程仲锁了门,带着昨日那副得来的猪肝,去了村西头。
  虎头迈着步子跟着,毛尾巴竖起,在背上弯处一道毛绒绒的弧度。
  小狼依旧养在家中。
  姨母家房子修得好,是青砖大瓦房。院墙用石块儿垒砌,里边收拾得干净亮堂。
  程仲径直进去,见个气质内敛,如儒生般的男人坐在院中,逗弄着个胖娃娃。
  程仲道了声:“大松哥。”
  “诶!来了。”洪松起身,笑着扫过他手上的猪肝,“可好,多添一道辣炒猪肝。”
  一家人亲,即便程仲打仗走了三年,回来后,姨母一家从始至终也如以往那般亲厚。
  程仲没个生疏,洪狗儿更是跑过来,跳起就往程仲身上扑。
  程仲单手接住他,一边往灶房走。
  程金容闻声走到灶房门口,接过猪肝,笑道:“还是用坛子里的泡椒炒吧?”
  “狗儿不吃辣!”趴在程仲肩上的胖娃娃道。
  程金容一听,笑得慈爱:“那你的不放辣。”
  程仲看里头帮忙的宋芙,道了声嫂子。
  宋芙温柔一笑,道:“狗儿可盼着你呢。”
  程仲偏头,身上的小娃娃勾住他脖子,亲昵地趴在他身上。见他看来,嘴巴一咧,笑得傻兮兮。
  比起爹娘,他更喜欢表叔抱,又高又稳当,可舒服了。
  灶房里有人在忙活,程仲便走到院子,与许久没回来的洪松说说话。
  洪松看赖在程仲身上的胖娃娃,道:“狗儿,去给你阿叔端凳子。”
  洪狗儿撅着屁股往下滑。
  程仲弯腰,将小孩放下。
  “明年还是这般打猎?”洪松比程仲大两岁,自程仲到家,便一直当哥哥。
  程仲虽是表兄弟,但他对程仲与对洪桐一般无二。
  程仲看小胖娃抱着凳子颠颠地往外跑,又穿得厚实,瞧着跟滚动的瓜似的。
  他接过小孩儿坐的小凳子,曲腿坐下,瞧着是局促了些。
  洪松笑了下,看着自家崽子顺畅地窝进程仲怀里,一下就笑不出来了。
  他才回来,孩子都不亲他了。
  程仲观他面色,将小胖娃搂到腿上坐着,一边揉搓着胖娃娃的手,一边回答着洪松的问话。
  “我没多少地,只回来时包了点果林,如今还不见怎么结果,自然是要打猎的。”
  洪松注意力被拉回来,道:“先前叫你买地,你非要买那没人要的果林。”
  程仲:“不太想种地。”
  洪松:“难不成老了还上山打猎?”
  程仲:“不是有果林。”
  洪松:“……”在农家人看来,土地是根本。那产不出粮食的山坡能有跟什么用。
  但程仲主意大,劝也劝不了。
  洪松怕给自己气着,只得转了话头,道:“听娘说,你之前相得不成?看你意思,想打光棍儿?”
  当今姑娘十四及笄,十五就可相看人家。汉子十五也开始寻摸合适的姑娘哥儿,那成亲早的不说,最晚一些的,二十就差不多了。
  程仲拖到明年,二十四!
  真像村里人背地里喊的,成老光棍儿了。
  程仲:“我一个人自在。”
  洪松盯着他怀里的胖小子,道:“那你别馋我家娃娃。”
  洪狗儿闻言仰头看着他表叔。
  程仲大手往他脑袋上一罩,揉了揉:“别小气,借我玩玩儿而已。”
  “哼。”洪松看了眼灶房,见他娘从门口过去,才低声道,“你给我个准信,是真不打算娶?”
  程仲:“姨母让你问的?”
  洪松:“那不是,要我娘这么问,哪能还四处给你张罗。作为兄弟,我好给你打掩护不是?”
  程仲:“看缘分。”
  洪松:“那你看吧。”
  他知自己这个兄弟主意大,出去三年,经历得多了,更是寻常哥儿看不进眼。
  他不愿意凑合,也接受一人过一辈子,大不了……以后让狗儿给他表叔养老。
  洪松想通了,心里稳当,又问起他今年在山中的情况。
  兄弟间说着话,外出抓鱼的洪桐也回来了。
  三个凑在一起,外加一个胖娃娃,也是你一句,我一句,热热闹闹的。
  午饭时,全家都到齐了。
  姨父洪大山、姨母程金容,洪松夫妻跟幼子、洪桐,再加上自己一共七个,差一人就能凑上一桌。
  菜做得丰盛,有鱼有肉。
  寻常姨母家也吃不到这么好,这里面的食材多半是洪松从酒楼里拿回来的。虽是酒楼用完剩下的,但也没坏。
  席间,程仲陪着姨父洪大山喝了点酒。
  姨父话不多,平日也就干农活干得身上疼才喝一点点酒。这会儿两三杯下肚,喝得脸红了也只是拍着程仲得肩膀,让他好好攒银子,在山里注意着安全。
  饭后,程仲坐在屋檐下,看着姨母家的大黄跟自家虎头一狗一碗饭,埋头进食。
  洪松常带些骨头回来,他家这狗养得油光水滑。姨母还常给它梳毛,村子里除了他家虎头,就这傻狗养得最好。
  “想什么呢?”程金容擦着手走来,看自家宝贝孙儿挨着程仲都快睡着了,弯腰小心将他抱起来。
  程仲托着小孩屁股墩,不经意问:“姨母,你可知陶家沟村进村拐角的那一家?”
  “村拐角……”程金容蹙眉想了想,“那不是陶传礼的兄弟家。”
  “那你可知杏叶?”
  洪松出来,将自家睡着的孩子抱走,程金容理理衣裳,在凳子上坐下。
  她望着灰蒙蒙的天,拧着眉道:“是那苦命的哥儿吧。”
  多年前,陶家沟村一哥儿要闹着吃糖葫芦,害死了娘,弄得爹也成了个跛脚,这事儿当时还闹得挺大。
  不过那哥儿娘死了就死了,那撞人的马车里坐着是贵人,人家就赔了几两银子就将此事了了。
  “你问这个,昨儿遇到了?”
  程仲点头,“撞见了,瞧着被追着打。”
  程金容叹道:“那陶传礼兄弟是个懦弱的,后来的媳妇又凶,只想想,就只那哥儿过得不如意。你见到就罢了,也别掺和,那王氏可不是好惹的。”
  也不怕那妇人闹,只是听闻那妇人是个心眼小的,要是被缠上,那日子就不安宁了。
  程金容当是与外甥说起闲话,没追问。期间感慨两句,还是替那哥儿可惜。
  那哥儿小时候她还见过,当时他娘抱着他去庙子里拜菩萨。
  小哥儿跟洗干净的白萝卜似的,眼睛水灵,白白嫩嫩的,见人就弯眼笑。性子也好,是个人都能抱得到,比他家这小子讨人喜欢。
  但后头,只知那哥儿鲜少出门,她也就没见过了。
  “不过你也不是人家夫婿,管这做什么。”她话头一转,笑看着程仲道,“周媒人那边又找了个哥儿,是见过你的,也愿意相看,要不趁着你还在山下,咱去见见。”
  程仲:“……姨母。”
  “叫娘都没用,必须给我去!”程金容脸皮一绷,强硬道。
  好歹是她从小养大,那就是他儿子。方才他听程仲与他哥在院子里说的话,恼得很。
  谁家汉子女子不成婚,还相当老光棍儿!呸!那不是等着被人家戳脊梁骨吗?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有什么毛病!
  程仲求助地看向刚一只脚踏出门的洪松。